左部仓丞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属司农卿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属司农卿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置,属社会部。其主要工作在于执行《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》,即管理各种人民团体,如农会、工会、商会、渔会、教育会及自由职业团体等“职业团体”,和其他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县司法机关,设在没有法院的县政府,受理民事、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及非讼事件,设审判官,独立行使审判职务;设书记官,掌记录、编案、文牍、统计等事务。检察职务,由县长兼理。关于司法行政事务
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官名。宋置, 见“三司推勘院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曾置此职,《梁书·文学·袁峻传》记天监初袁峻曾任鄱阳王郢州府都曹参军。职掌不详。以曹名推测,可能是掌府中总务之类。
清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外官本属吏、兵两部铨选,改由督抚就候补人员中任用者称为留缺。
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学道或学院每届乡试前巡回所属,以科考甄别学生,以选送优等的生员参加乡试。在明代又称决科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协掌尚书省金部曹事务,属金部尚书。《魏书·穆崇传》:穆安国“历金部长、殿中尚书。”
共工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共工”。
官名。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高等审判分厅推事之长,执行分厅长的职务。
官名。北魏置,唐朝沿置。《北齐书·蔡儁传》: “及义旗建,(庞)苍鹰乃弃家间行归高祖,高祖以为兼行台仓部郎中。”职掌略同仓部郎中。唐初,诸道行台省设此职,员二人,从五品上。唐高祖武德九年(626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