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至灵
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正八品。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正八品。依例升迁右演法,缺出由右至灵升补。
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正八品。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正八品。依例升迁右演法,缺出由右至灵升补。
官名。清朝设河道总督,正二品,“掌治河渠,以时疏濬堤防,总其政令。”(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河道总督》)其下属官员有管河同知、通判、州同、州判等,分驻沿河各州县汛地。同知直属于河道,地位相当于知府。见《
军事编制。明嘉靖二十九年(1550)复置京军三大营,改原景泰(1450—1456)前三千营而置。设提督、坐营官、大号头官及监枪号头官、中军官、千总、选锋把总、把总等十营,各以副将、参将、游击将军、佐击
官名。即吏部尚书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吏部尚书。官名。见“文部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征收郊野物产的赋税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委人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敛野之赋敛薪刍,凡疏材木材,凡畜聚之物。以稍聚待宾客,以甸聚待羁
官署名。亦称翰林天文局。北宋置,掌观测天象,占候卜筮,以其观测所得与司天监互相关防,以质同异。设天文官、局生、学生分领其事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并归太史局,绍兴元年(1131)复分置。官署名。
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置二人,广西省置一人,均不理本地方民族事务。
见钦天监监副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工商部。其职掌为:一、劳工团体之指导监督事项;二、工厂矿厂之监督检查事项;三、工人教育事项;四、工人失业及意外事件之救济事项,五、工人保险及劳工银行合作社之筹设事项;六、工人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朝沿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用为医官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改
官署名。清末邮传部直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经营电报、电话事务。置督办、襄办各一人,下设总务、会计、考工、稽核、电话五科。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设置,经营电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