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科都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工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,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官名。明清工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,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官制用语。又称差辟、辟置、奏辟、奏举。宋朝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。各路转运司、安抚司、知州等,依法许自行选择官员,具名奏辟。往往侵夺吏部窠阙,使冗官现象更加严重。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一种方式。亦称差辟、
官名。北齐置,为左龙署次官。
宋朝提点刑狱公事别称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世祖至元二十九年 (1292) 由河北河南道肃政廉访司改立,置司于汴梁 (今河南开封),监制汴梁、河南府路等地,为内八道监司之一,直隶御史台。
官名,汉置。东汉常山国元氏县置祠祀掾史,掌祠祀诸事,掾为正,史为副。见《隶释·三·无极山碑》。也有人认为祠祀掾为郡佐吏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六年(1269),置司于凤翔府。八年,改为陕西四川道提刑按察司,移司于京兆府,简称为京兆按察司。十六年,改为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司。
元代工部所属机构。至元二十四年(公元1287年)以札马刺丁率人匠成造撒答刺欺,与丝紬同局造作,遂改组练人匠提举司为撒答刺欺提举司,秩正五品。以提举一人为主官,下设副提举、提控案牍各一人。
官名。明清礼科之属官。明洪武六年(1373)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六人。秩正九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从七品。万历(1573—1619)中裁一人。又,南京礼科亦设一
官名。①相传帝尧时置。掌百工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“讙兜进言共工,尧曰不可而试之工师。”②春秋战国工官之长。司空属官。掌百工营造事务。《礼记·月令》: “命工师令百工,审五库之量,金铁、皮革、筋、角
铜质官印。汉朝吏秩比二百石以上,比二千石以下的官员皆授铜印,绶带以官秩高低有黑、黄之分。秩比六百石以上,铜印黑绶; 比二百石以上,铜印黄绶。后或沿用。南朝齐尚书令、仆、中书监、令、秘书监、丞、太子二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