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警局
民国期间县或县属重镇设巡警局,俗称局子,掌警巡捕盗,维护社会治安等。
民国期间县或县属重镇设巡警局,俗称局子,掌警巡捕盗,维护社会治安等。
官署名。金置,属尚书兵部,掌防卫都城,警捕盗贼。其官有都指挥使,从三品;副都指挥使,从四品;还有判官等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都指挥使司》。官署名。金置,属尚书省兵部。掌防卫都城、警捕盗贼。设官有都指挥使
官场用语。清朝为道台谒见督抚时的自称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直隶州、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,奏补。掌理该州厅县监狱事宜。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十一等,低于男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五品。爵位名。北魏始置,秩从五品,地位在开国县男之下。
官名。简称“仪制司郎中”。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仪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礼部仪制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七年(1650)
海关海事部的一科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类名。公国既是政区,也是三国至晋地方政权组织形式之一,其地位略同于县。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说:“诸公国,员职如王国。山阳公国,置督军一人。”晋亦置公国,《晋书·职官志》说:“郡侯、县公亦如小国制度。
武官名。金置,属殿前都点检司。秩从五品,员额八人,掌总领亲军。凡宫城诸门禁卫,并行从宿卫之事,均为其所掌。
官名。东汉末置。以宦者为之,属黄门令。三国魏沿置,八品。官名,东汉末年置,属黄门令,掌侍从。三国魏沿置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二品,隶宣政院。设于世祖至元初年,原设府地点不详,至元六年(1269)迁到河州(今甘肃临夏),掌管朵思麻(脱思麻,今青海东部)地区军民政务。又称朵思麻宣慰司,简称吐蕃宣慰司。置宣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