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晋朝凉州刺史属官。州分职吏名。晋置,见“都水从事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郡武职,统率郡兵。《三国志·陆胤传》: “后为衡阳督军都尉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为郡佐吏,掌领郡兵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胤传》:“后为衡阳督军都尉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各直省所设鼓铸机构统称。隶户部钱法堂。顺治元年(1644)始设,康熙六十一年(1722)定制,各直省铸钱皆以宝字为首,局称宝某局。共设局十六,以监铸官为主官,各开炉若干座,时开时停,皆依部
官名。元置,为修内司的主官,见“修内司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制国用司的副长官,见“制国用司”。
①官署名。东汉灵帝(168—189)置,积蓄私藏,收天下之珍,以宦官掌之。三国魏沿置,以中署监为长官。南朝宋后废帝(473—477)初,省御府而置,隶少府所统右尚方令,掌作御刀、绶剑及诸玩好器物。南朝
官名。隋初如北齐之制,右尚方署置令二人,丞六人,隶太府,炀帝时改隶少府。唐沿置,武后时去方字,称右尚署。设令二人,从七品下;丞四人,从八品下;又有府、史、监作、典事、掌固之属。掌供天子十一闲之马鞍辔及
杂号将军名,三国蜀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霍峻传》:“时永昌郡夷獠特险不宾,数为寇害,乃以弋领永昌太守,率偏军讨之,遂斩其豪帅……迁监军翊军将军,领建宁太守。”
① 即副贰之义。宋、辽、金某些官署副长官或佐贰官多带此衔。宋朝有同知枢密院事、同知贡举、 同知閤门事、 同知国用事等。 辽有同知汉儿行营都部署事、同知度支使事、同知留守事、同知府事、同知宣徽院事、同知
官场用语。宋朝殿试合格礼部正奏名举人,分为五甲,以黄纸写榜,称为黄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