川衡中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川衡置,掌巡察川泽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,下设川衡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川衡置,掌巡察川泽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,下设川衡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属官。掌治上驷院马驼疾病。额设六人,以厩丁、牧丁充补。
官名。晋朝王国属官,掌府第警卫。南朝沿置。梁依王国等级不同,自流外五班至流外一班不等。北魏皇子王国置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九品上。北齐皇子王国、诸王国俱置,皇子王国品同北魏。
即“秃里”。
官署名。元成宗大德五年 (1301) 由警巡院分置,后以左、右警巡院副使、判官、典史各一员主之。
①周朝州府最高行政长官。《管子·立政》:“分国以为五乡,乡为之师; 分师为五州,州为之长。”一说即“州伯”,是为二百一十国之长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天子于千里之外设方伯。二百一十国为州,州有州伯。”《礼
清末设立的未决监。是拘留未判决或判决未定的被告人的场所,《大清监狱律草案》中称之为“留置所”。
官署名。元英宗至治三年(1323)由缮珍司改立,秩正三品。领以达鲁花赤一员、总管二员,下设同知、副总管。辖上都诸色民匠提举司、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等大小机构三十余所。官署名。元中统五年(公元1264
① 军队建制。殷朝置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三三○○六片: “丁酉贞,王作三师,左、中、右。”②官名。(1)春秋时宋国置。六卿执政大臣之一,掌君臣百官的教训,又与右师兼掌四乡政令。《左传 ·成公十五年》:“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翨氏下士二人,掌攻猛鸟如鹰隼之类。翨音翅,指鸟类翼及尾上长大之羽。北周仿此职置弋禽中士,正二命;弋禽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田正下大夫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直隶州、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,奏补。掌理该州厅县监狱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