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宋吏部、兵部员外郎通称。北宋前期,叙迁转前行郎中
辽朝官署名。南面京官,置内客省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尚书省比部曹。《魏书·陈建传》: “比部尚书、平原王陆睿”。参见“比部”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监门府为右监门卫而置,一员,正三品。德宗贞元二年(786)置上将军前为长官,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,行幸,则率属于衙门监守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命宗室为之
即“巴牙喇壮达”。
明朝卫所制度。为基层军事编制单位,分千户所、百户所。参见“千户所”、“百户所”。官署名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,设于各县的行政机构,多以所为称,后渐改为局。如初设劝业所,后为实业局,初设劝学所,后为教育局
见“十三衙门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太祖十年(1215)蒙古军占领金中都,改名燕京,置燕京路总管大兴府管理市政,隶燕京行尚书省。
官名,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,为地方性长官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官名。觯为古代酒器。隋唐于光禄寺良酝署置奉觯,隋制一百人,唐制一百二十人,掌宴会或祭祀时所用的酒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