府库名,汉置,为皇后、诸侯藏钱的府库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成许皇后》:“陛下见妾在椒房,终不肯给妾纤微内邪,若不私府小取,将安所仰乎……非可复若私府有所取也。”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:“上善其言,迁广阳私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农商部直辖机关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 农商部公布《矿务监督署官制》,设置矿务监督署,并划定矿务局的管辖区域。矿务监督署掌理辖区内一切矿务。设署长一人,佥事一人,技正一至四
监狱名。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,县设有狱,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。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,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。明改狱为监,县狱改为县监,清制同。明清之制,县监由知县兼管,通常由典史
官名。又称“李”或“理”。上古时代掌狱讼的法官。周朝设置或称“士”或“司寇”。《鹖冠子·近迭》:“苍颉作法,书从甲子,成史李官。”陆佃注: “成史,盖以狱成告于正者。李官,士师也。”
官府文书名。宋朝尚书省处置公事,由长官签署后,发付诸司、诸路监司、州军施行,称省札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 朱然传》:“(朱绩)以胆力称。迁偏将军、营下督,领盗贼事,持法不倾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执法与盗贼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然传附子绩》:“迁偏将军营下督,领盗贼事,持法不倾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四月设责任内阁。始置。一人,简任。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,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铠甲制作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函人为甲”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87)置为从八品上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官名。汉朝官府随从之类小吏,地位低微。《后汉书·周燮传》:“(冯良) 少作县吏。年三十,为尉从佐。”李贤:“从佐谓随从而已,不主案牍。”官府长官的随从小吏。《后汉书·周燮传》:“(冯良)年三十,为尉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