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民国初置,附设于平政院,但独立行使其职务。其职权有三:1、于人民未陈诉之事件,得依《行政诉讼条例》之规定,向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;2、依《纠弹条例》纠弹行政官吏的违反宪法、行贿受贿、滥用
官名。①两晋南北朝吏部郎资深勤能者可转侍郎。参见“吏部郎”。② 隋初吏部司长官。隶吏部尚书。初为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升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“选部郎”。③ 吏部次官。隋炀帝大业三
宦官的统称。因其初有宦人、寺人之称,故名。宦官。寺指寺人,古代宫中供使唤的小臣。宦官有宦人、寺人等名,合称宦寺,即后来的阉人、太监。《新唐书·李石传》:“方是时宦寺气盛,陵暴朝廷。”宋陆游《冬日读白集
官名。清代监察御史有专巡视山东、河南工务御史一人,掌纠工务奸伪不法。称巡视工务御史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官名。 西周置。 掌设置天子的行宫。《扬簋铭》: “王若曰:‘扬、 作司工, 官司量田。 众司,众司茨。’”官名。西周设置,为司空的属官。见“司空”。
官名,东汉末年刘备置,掌参谋议论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先主传》:“群下上先主为汉中王,表于汉帝曰……议曹从事中郎、军议中郎将臣射援……”
① 主持掌管某事。《尚书·高宗肜日》: “王司敬民。”② 泛指官职。《吕氏春秋·审分》: “百官,众有司也。”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制王家有轨,轨有长,十轨为里,里有司。”③官署名称。隋、唐以后历朝所设
官名。见“司宾寺”。
使职名。唐肃宗至德、乾元(756—760)中改防御使置,主兵事而无旌节,有副使一人,判官二人,代宗永泰(765—766)以后有加置参谋者。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治京尉郡,职如太守。参看“京尉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