封驳
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,但无定制。亦称“涂归”。唐制,奏驳正之目,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。宋朝规定,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,许以封还、驳正之权。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主要职事。清朝沿此名义,并无其实。
皇帝有失宜的诏命,封还而驳奏,称为封驳,为唐代给事中的主要职务。见《旧唐书·文宗纪》。
大臣见皇帝诏敕有不便者举驳而封还汉朝已有此例,但无定制。亦称“涂归”。唐制,奏驳正之目,由门下省给事中掌之。宋朝规定,皇帝制敕行下之前设官检查舛误及有所不便之事,许以封还、驳正之权。明朝则为六科给事中主要职事。清朝沿此名义,并无其实。
皇帝有失宜的诏命,封还而驳奏,称为封驳,为唐代给事中的主要职务。见《旧唐书·文宗纪》。
官名。①秦朝置。随皇帝出行,骑而散从,故名。无常职、无定员。西汉因之,为加官,武帝元鼎三年(前114)以其掌顾问应对,属中朝官。东汉光武帝省。三国魏初一度置,后与中常侍合为一官。北魏又置,孝文帝太和十
官名。汉代干边郡置司马,属于军职;内郡偶亦置之,非为定制。《八琼室金石补正》九载西晋《南乡太守郛休碑阴》,其一郡佐吏,首为司马顺阳黄根,其次则为行义武猛掾武当华吴,又次则说郡领县八,户万七千一百三十,
官署名。即工部屯田司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屯田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正四品。掌稽察本部及军队、学堂、局、厂章制等事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杂号将军。晋及南朝宋废置不常。北朝北魏、北周亦置。魏、晋、宋八品(一说魏五品),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定为六品上,北周正四命。隋初置为散号将军,正八品上,炀帝大业三年
将军名号。东汉初有辅威将军臧宫,曾攻拔涪城,斩公孙恢。见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辅威将军臧宫与公孙述将延岑战于沈水,大破之。”
参见“别驾”。州上佐名。见“别驾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八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彩”。
官名。宋朝无品武阶官,位同进勇副尉下,守阙进勇副尉上。
清代内阁内部机构。又称满本堂或满洲堂。掌校阅题本的满文部分,管理实录库及皇史宬的收藏事务(实录库藏实录、圣训、起居注、书史等;皇史宬藏实录、圣训、本纪、方略、玉牒与经略将军印信等),收发和每日向皇帝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