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纳下大夫
官名。北周置。掌延纳王言,出宣帝命。一说为天官府属官。下设宣纳上士、宣纳中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。府属不明,可能隶属于天官府,掌皇命传宣和接受章奏之事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卫玄传》:“转宣纳下大夫。武帝亲总万几,拜盖州总管长史。”属官有宣纳上士,正三命;宣纳中士,正二命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掌延纳王言,出宣帝命。一说为天官府属官。下设宣纳上士、宣纳中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。府属不明,可能隶属于天官府,掌皇命传宣和接受章奏之事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卫玄传》:“转宣纳下大夫。武帝亲总万几,拜盖州总管长史。”属官有宣纳上士,正三命;宣纳中士,正二命。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职官自少卿以下分设左右,以便分区任事,互相稽察。后遂定以浙江、福建、山东、广东、四川、贵州属左,以江西、陕西、河南、山西、湖广、广西、云南属右。设左、右少卿各一人,正四品,佐寺卿掌驳正
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置,掌理双单月候选人员投递互结供状,稽察选卷,并请旨缺分及应补人员随时知照军机处,每月出投供堂报。设经承以办理事务。本处成立前其职任本为开设科所
官名,汉置,掌种植养护园竹。《通典·职官八·司农卿》:“司竹监,汉有司竹长丞,魏晋河南淇园竹各置官守之。后魏有司竹都尉,隋曰司竹监,大唐因之,有监副监丞,掌植养园竹之事。”
官名。明设此官,掌京畿漕运事务。明初,太祖置京畿都漕运司,设漕运使,正四品;还有知事、提控案牍、监运等官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总督漕运……》,参看“漕台”条。
官名。为东汉长公主属官,秩六百石。至于一般公主据《后汉书》刘昭注引《东观书》所说,是在主薨之后,始置傅一人,守其家。公主傅得简称为主傅,见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提举市舶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次官,员二人,多省称为小司空或少司空,佐大司空卿掌国家各种工匠,负责建筑兴造事务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北周置,为大司空的副职。员额
隋唐时期以土地、实物及货币三项构成官俸的制度。土地包括永业田与职分田。永业田所有权归私有,可以传于子孙;职分田所有权属公家,官吏以职位得享用其收益。实物指禄粟,以石计。隋制于每年春秋两季发给。唐制每年
见“宫观官”。
“提督学政”之别称。郡提督学政,参看“学政”条、“提督学政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