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都大将
官名。北魏置,统兵镇守边境。《魏书·裴骏传》: “(裴修)出为张掖子都大将,张掖境接胡夷,前后数致寇掠,修明设烽侯,以方略御之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阶。
官名。北魏置,统兵镇守边境。《魏书·裴骏传》: “(裴修)出为张掖子都大将,张掖境接胡夷,前后数致寇掠,修明设烽侯,以方略御之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阶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元年(1909)后各省渐设。每省省城一所,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。掌全省诉讼,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、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
清朝宗人府之户籍簿。其制,分黄、红册两种,宗室载入黄册,觉罗载入红册,以图永世保存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有此制,如《明史记事本末》卷四二记明弘治元年(公元1488年)南京兵部尚书马文升为左都御史,陛见,“赐大红织金衣一袭。”
官名。掌以茅草等植物编织器具。一说为殷朝官名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六工,曰土工、金工、石工、木工、兽工、草工。”郑玄注:“此亦殷时制也”,“盖谓作萑苇之器”。
郡门下吏名。晋置,见“郡小史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审计处的长官。见“审计处”。
官名,汉魏皆置。东汉王府、公府、军府皆置参军事,简称参军,掌参谋军事。东汉称丞相为司徒,东汉末年曹操改司徒曰丞相,魏丞相、相国并称。相国参军事,为相国府属官,掌参谋军事,分正参军和行参军。统称参军事。
官署名。元文宗天历二年(1329),立大承天护圣营缮提点所,掌营造工匠与寺僧衣粮、收征房课。三年,改营缮司。隶隆祥使司,秩正五品。置达鲁花赤、司令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置。《三国志·曹真传》:“黄初三年 (222) 还京都,以真为上军大将军、都督中外诸军事,假节钺。”总统禁卫军、地方军在内的内外诸军,为全国最高军事统帅,权力极大。不常置。如东晋时仅王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长官,员一人,多省称为大司空。掌工程建筑、矿藏开发炼制、河道疏浚、舟船运输、服装织造等事务。正七命,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冬官府”。官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