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十壮将军”。
官名。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典仪所,置典仪正一人,秩正九品,掌陈仪式之事。其副职有典仪副一人,秩从九品。嘉靖四十四年(公元1616年)裁革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东曹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器物局的主官,见“器物局”。
官名。明初刑部都官部副长官。初二人,正六品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一人,从五品。协郎中共掌本属部事。参见“都官部”。
官名。晋始置,掌医药之事。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中书省,员额二十人,掌驿车事务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晋武帝泰始四年(268)罢此职与振威护军,改置左、右积弩将军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护卫或作战。
见“十三衙门”。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有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