委任
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。委任官低于特任、简任与荐任。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,分文官为九等,第六至第九等为委任官, 其任免和叙等,均由所属长官执行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委任官由直辖长官迳行委任,如各部科员属之。委任官按其薪俸的不同,又分为十六级。
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。委任官低于特任、简任与荐任。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,分文官为九等,第六至第九等为委任官, 其任免和叙等,均由所属长官执行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委任官由直辖长官迳行委任,如各部科员属之。委任官按其薪俸的不同,又分为十六级。
尚书台、三公府合称。《晋书·华谭传》:“州郡贡秀孝,台府简良才。”
一般官吏。《管子·君臣下》:“有大臣之乱,有中民之乱。”清人戴望注:“中民,谓百吏之属也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弋禽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见“牧厂统辖总管”。
官名。宋代于开封府设左右厅推官各一人,分日轮流审判案件。临安府亦设节度推官、观察推官各一人。金于大兴府置推官二人,从六品,掌总领众事,分判户、刑二案事,内户案推官掌通检推排簿籍;诸府推官一人,正七品,
行政院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掌理北平故宫及所属各处的建筑物、古物、图书的保管、开放及传布事宜,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综理院务。院内分设秘书、总务两处,古物、图书、文献三馆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置,设司令二人。掌受四方章奏。不久即罢。后改置通政使司。
官名,辽朝置,属大林牙院,掌文翰之事,其佐官有北面林牙承旨、北面林牙、左林牙、右林牙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为大林牙院的长宫。见“大林牙院”。
官署名。晋朝司徒府特设属曹,位在诸曹上。南朝沿置。长官为掾。
官名。汉朝为重号将军之一,与后、左、右将军并位上卿,位次大将军及骠骑、车骑、卫将军。有兵事则典掌禁兵,戍卫京师,或任征伐。设长史、司马等僚属。平时无具体职务,一般兼任他官,常加诸吏、散骑、给事中等号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