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弟太师
官名。十六国汉设,职掌辅佐储君太弟刘乂,卢志曾任此职。职掌同太子太师。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设,职掌辅佐储君太弟刘乂,卢志曾任此职。职掌同太子太师。参见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。
官名。北魏末、东魏各州置,负责城防等军事事务。员数可在一人以上。见《北齐书·窦泰传》、《韩轨传》。官名。北魏置。详“镇副将”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宦官。掌用竹编食器供应祭祀燕享等所需的食物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笾人,奄一人,女笾十人,奚二十人”,“掌四笾之实”,“凡祭祀,共其笾荐羞之实。丧事及宾客之事,其共荐
文书名。也称“敕谕”,属“敕”之一种。是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唐朝有论事敕书。宋朝皇帝赐少卿监、中散大夫、防御史等以下官员,均用敕书。明朝皇帝对臣工有所训示时所用敕书称敕谕。清朝使用范围较广,主要用
官名。即珍羞丞。
满语。参见“档案”。
汉朝宫中女官名号。武帝初置,秩视百石。女官名,帝妃名号之一,西汉置,为“增级十四”中的第十四级,俸百石。良使,意思是使令之善者。参看“良人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始置,北洋政府沿设,为税务处提调的副职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武官名。金置,属诸总管府、节镇兵马司, 见“兵马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工巡总局设,三十一年,归巡警部。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。专司救火之事,并分任巡逻、要差勤务。设总理兼统带一人,四品,辖官兵八百二十名,消防一、二大队、军乐队,内勤处、
官名。清末东北地方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改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特别行政区为行省,始置。由盛京将军改设,一人,从一品,钦差大臣。掌三省民政财政,并兼三省将军事务。宣统二年(1910) ,兼奉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