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通桥监督
官名。清朝户部仓场衙门所属大通桥之主官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设,差户部汉司官一人充任。康熙四十七年(1708)设满、汉各一人,由京、通十三仓监督中拣选派充。掌理石坝运到漕白二粮抽验斛面之事,督催车户分运京仓,兼收随粮松板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由各仓监督中选派,负责抽验漕白(上等米)二粮,督催车户,分运京仓等事。满、汉各一人。参看《历代职官表·户部仓场衙门·人通桥监督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·大通桥监督》。
官名。清朝户部仓场衙门所属大通桥之主官。顺治(1644—1661)中设,差户部汉司官一人充任。康熙四十七年(1708)设满、汉各一人,由京、通十三仓监督中拣选派充。掌理石坝运到漕白二粮抽验斛面之事,督催车户分运京仓,兼收随粮松板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由各仓监督中选派,负责抽验漕白(上等米)二粮,督催车户,分运京仓等事。满、汉各一人。参看《历代职官表·户部仓场衙门·人通桥监督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历代职官简释·大通桥监督》。
学校名。夏代创设,以习射为主。夏代脱离原始社会,建立起家天下的奴隶制政权,有人不服,常起兵反抗,必须用武力加以镇压,于是建立起以车战为主的常备军,兵车的编制,中间一人御马,车左一人持弓,车右一人持矛,
即行为不正的官吏。《汉书·公孙弘传》:“先世之吏正,故其民笃;今世之吏邪,故其民薄。政弊而不行,令倦而不听。夫使邪吏行弊政,用倦令治薄民,民不可得而化。此治之所以异也。”
官署名。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僚属诸曹之一,长官为参军。东晋公督府沿置。掌接待宾客。南朝宋不置。
官名。清沿明锦衣卫之制,于銮仪卫置右所,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擎盖、弓矢二司,分掌伞盖、仪刀、弓矢、枪戟之事。
帝王祝告天地宗庙,册立后妃,封赏臣子所用的文书。《尚书·周书·顾命》:“太史秉书”,“御王册命”。后用指册立或册封之事。(1)亦作策命,为西周至春秋时周王任命官员的制度。册命之制,在西周以前即已产生,
官名。即中校丞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供府署”。
杂职掌名。唐代置于上、中、下州,无品,专掌州仓出纳。其下有仓史佐之。
官名。隋朝门下省符玺局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为符玺郎。
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。掌管理清道、厕所、清道器具等事。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等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