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领凭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弓箭。
侍御史知杂事简称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职官。康熙三十四年(1695)设。正五品。满洲旗各三人,蒙古、汉军旗各一人,于各旗步军校内派委。掌率捕盗步军三百二十人,以缉捕盗贼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大宗正卿副贰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三品上,二十三年改四品上。北齐因置,为大宗正寺次官,四品上。
功臣封号。明朝置。凡文臣因功封公、侯、伯爵者,特奉圣旨,可得封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贮库之一。属内府十二监之一的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为临安府所属机构,掌往来国信事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,一员,正四品,掌同工部尚书,兼掌刑部事,九年罢。
官职统称。隋、唐、宋指居曹而有执掌的官员。唐朝,三公及省、台、寺、监、卫府、东宫、王国、州县、镇戍等官为职事官。北宋前期,省、部、寺、监之官多为寄禄官,而以差遣为职事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