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右少卿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置,一人,正四品。详见“大理寺左少卿”条。
官名。明朝大理寺置,一人,正四品。详见“大理寺左少卿”条。
官名。北魏于缘边诸镇置,为镇的长官,管理辖区内的军务及民政,地位甚高,多任用鲜卑宗室,如拓跋他以镇西大将军为虎牢镇都大将。其下设都副将以佐之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
官名。金置于诸州,其职掌为提控狱囚。置于节度州者秩正八品,置于防御州者与刺史州者秩正九品。其官署称司狱司。所属有司吏一人,公使二人,典狱二人及狱子。
官名。宋朝吏部侍郎右选置,参掌本选之事。参见“侍郎右选”。
周朝称各官府的正长。《尚书·周书·顾命》:乃同召“师氏、虎臣、百尹、御事。”
官名。主持科举考试的官员。金朝以职位高者一人充任,余为同考试官。另有词赋试官、经义试官、策论试官、监试官、试律官等。后隶考试院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实缺官员,犯过失而罪不至降级革职者,即饬令开去本职; 官位低者另候补委,官位高者另候简用。清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。凡实缺官员,犯过失而罪不至降级革职者, 饬令开去本职; 官职低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市场税收,调节货物供求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泉府,上士四人,中士八人,下士十有六人,府四人,史八人,贾八人,徒八十人”,“掌以市之征布、敛布之不售,货之滞于民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六年(公元1289年)始置左右翼屯田万户府二,分掌斡端、别失八里回还汉军及大名、卫辉新附军并迤东回军屯田。延祐五年(公元1318年)隶詹事院,并入卫率府。旋复改隶枢密院。定置两府达鲁
官名。西汉置,属执金吾,秩六百石,有丞。皇帝车驾出,掌清道; 还,执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东汉省。官名,车驾出时掌清道,还时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详“式道候”条。
官名。又称“供给官”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属“外帘官”。负责分送考场各官员之膳食、柴炭、笔墨、纸张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