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理寺右寺正
参见“大理寺左寺正”。
参见“大理寺左寺正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统领奚族之南剋军,以剋为军之统帅。
官署名。又称“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”。清朝都察院所属机构。掌稽察内务府事务,兼稽察紫禁城内混入客留闲杂人等之事。雍正四年(1726),设内务府御史四人,十三年裁。乾隆三年(1738)复设二人,由协理陕西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(982)始置,为枢密院承旨司长官,总领诸房公事。后用枢密院吏递迁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复用士人充任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从五品,领枢密院事务及承旨司之事
东宫警卫机构。唐垂拱元年(公元685年)改左右监门率府为左右鹤禁卫,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
清朝吏部记载内外官员职秩之簿册。凡大小官员之品级,等次以及加级、记录等项皆须登录于册,以备官员升调,转补时查考之用。
官名。东汉末及三国魏、吴置。主屯田事务。一说即“典农都尉”。官名。三国时魏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梁习传》:“习表置屯田都尉二人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宗师司长官,正五命。掌管宗室定世系、辨昭穆等事务,并负有训导之责。以宗室中之亲贤者为之。属官有小宗师下大夫、小宗师上士、宗正上士等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
官名。隋朝缘边交市监次官,各置一员,视正九品。官名。见“交市监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(1389)于殿庭仪礼司置左、右各二人,正九品,佐司正、司副掌司事。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,遂罢。
参见“正任”、“承宣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