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算官
官名。南诏望苴蛮官,记王所处分指示,以付六曹。
官名。南诏望苴蛮官,记王所处分指示,以付六曹。
官名。南朝梁陈置,属集书省,掌侍从顾问,品秩未详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流外三品勋位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考查全镇号兵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各镇,掌管军号事务。
官名。清朝工部所属木仓之主官。掌仓事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设,一人,以满司官充任。康熙六十年(1721)改设满、汉司官各一人,每年一更代。后改为二年一更代。官名,清置。清代各省每年都要运木材到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晋安平献王孚为太宰时置,有属一人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士曹参军,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各置士曹行参军,职掌阙载。《唐六典》说:“士曹掌公廨舍宇缮造工徒之事。”所述为唐代制度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51年)七月十九日公布的《库伦办事大员公署章程》规定,其职权是:“总监视外蒙古自治官府及其属吏之行为”。办事大员直接办事区域,与清代库伦办事大臣所辖相同,即以
县主之夫的称谓。见“郡马”。
西汉时匈奴国君称单于,冒顿子稽粥称老上单于。《史记·匈奴列传》:“冒顿死,子稽粥立,号曰老上单于。老上稽粥单于初立,孝文皇帝复遣宗室女公主为单于阏氏。”注:“《索隐》:粥,音育。”
明清监生之一。指科举制度中以举人资格入国子监读书者。始行于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。凡举人入监,给予教谕之俸。可入监读书,亦可回籍读书。出授教职。清光绪十一年(1885)许各省举人入监,与贡监、
见“千总”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