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光禄寺主管官。乾隆十三年(1748)设,由皇帝特简,无常员。掌总理大内膳羞及祭祀朝会等大典礼预备筵席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官名。清乾隆十三年(公元1748年)以后,特简满大臣一人
妃嫔号。北魏置。见《显祖献文皇帝第一品嫔侯夫人墓志铭》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一)。
官名。①即“营缮清吏司员外郎”。②清末民政部所属营缮司副长官,佐郎中掌司事。
官名,元世祖至元三十年(公元1293年)置,属宣课提举司,秩从七品,掌马市税收。其佐官有大使一人,从八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儒学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①诸侯定期朝见天子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诸侯之于天子也,比年一小聘,三年一大聘,五年一朝。”②春秋时期诸侯小国定期朝见称霸的大国。《左传·襄公八年》:“公如晋朝,且听朝聘之数。”
官名。隋朝内侍省内尚食局次官,置二员,正八品; 以宦官充任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路都统军使司官员,掌文翰等事。
即太子右卫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右卫率府。
参见“太子骑官备身五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