壮班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掌捕贼。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掌捕贼。
官名。同“虞”。又称“吴人”。周朝置。掌山泽范囿。参见“吴人”。
官名,西汉置二十人,属少府,掌若卢狱中的库藏兵器和弩射。参看“若卢”条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二十八年(1395)置,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,并置长随、奉御,均正六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
见“翼长”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刑事巡查所”,参见该条。
东上閤门副使与西上閤门副使合称。
“提督学政”之别称。郡提督学政,参看“学政”条、“提督学政”条。
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五京都虞候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置。设监察御史十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前军都督府,在京府军前、燕山左等八卫,及直隶淮安府并淮安等六卫。清顺治元年(1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宣徽院。掌朝会典礼。世宗大定元年(1161)改为侍仪局。设使、副使领局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