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垦务总局

农林部直辖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原于实业部置垦务署,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实业部与建设委员会合并成立经济部后,垦务行政改归经济部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农林行政从经济部划出,成立农林部后,设垦务总局,管理全国农垦事务。以局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局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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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工务司郎中

    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
  • 宿直详稳

    官名。辽置,见“宿直司”。

  • 掌材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掌材下士佐官,员二人,正二命。

  • 吏部曹郎中

    官名。北齐吏部尚书所属有吏部曹,“掌褒崇、选补等事”,以郎中二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
  • 奏补

    官制术语。① 宋朝高、中级官员遇朝廷举行大礼及其他庆典,奏荫弟侄、子孙或门客,称“奏补”。②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“月选”,请旨补授之例。如运使、道府之缺,皆由军机处请旨授官。参见“月选”。

  • 阁长

    宋朝宦官干办龙图、天章等阁俗称。

  • 医正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医正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
  • 大中大夫

    官名。① 即“太中大夫”。②金、元、明文散官名。金、元为四十二阶之第十八阶,明为第十六阶。金从四品上; 元从三品,宣授; 明从三品,加授。官名,即太中大夫,“大”通“太”。秦始置,汉、魏沿置,掌议论。

  • 西八作司

    见“八作司”。官署名。见“八作司”。

  • 磨勘司左司丞

    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磨勘司置司丞,不分左右,五人,佐司令掌司事。十年革。十四年复置,始分左、右,各一人。二十年复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