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卿
官名。民国初年,在大总统府设政事堂,置国务卿,承大总统之命处理政事,副署大总统发布的命令。
官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袁世凯公布“新约法”,废国务院,于总统府设政事堂,以国务卿为主官,赞襄总统处理政事。政事堂属总统的办公厅的性质,国务卿实际上成了大总统的属吏,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五月八日改政事堂为国务院,但仍以国务卿为国务院的长官。袁死后由黎元洪接任大总统,同年六月二十九日宣布恢复《临时约法》,废国务卿,复设国务总理。
官名。民国初年,在大总统府设政事堂,置国务卿,承大总统之命处理政事,副署大总统发布的命令。
官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袁世凯公布“新约法”,废国务院,于总统府设政事堂,以国务卿为主官,赞襄总统处理政事。政事堂属总统的办公厅的性质,国务卿实际上成了大总统的属吏,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五月八日改政事堂为国务院,但仍以国务卿为国务院的长官。袁死后由黎元洪接任大总统,同年六月二十九日宣布恢复《临时约法》,废国务卿,复设国务总理。
见“行宫使”。
春秋时期称诸侯方伯。《左传·哀公十三年》:“王合诸侯,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。”
官名。北宋置,为大宗正司副长官,位在判大宗正事之下。后废。金为大宗正府次官,从二品,置一员。章宗泰和六年(1206),改为同判大睦亲事。官名。金置,为大宗正府副长官,从二品,位在“判大宗正事”下而在同
官署名。清朝太常寺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,设汉提点一人,左、右知观各一人,协律郎五人,司乐二十六人。掌管郊庙祠祭奏乐事务。乾隆七年(1742)兼隶乐部,其官吏任免仍归太常寺。八年(1743)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置,属行政院,掌管蒙古、西藏的行政及各种兴革事项。设委员长、副委员长各一人,委员十五至二十一人,就其中指定常务委员六人,由国民政府选熟悉蒙藏政教情形者担任,下设蒙事、藏事、总
官署名。明、清礼部四司之一,简称“主客司”。明初沿前制,于礼部设主客部。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部为清吏司。掌土司及诸蕃朝贡接待、赏赐之事,兼提督会同馆。初设郎中一人、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,分掌司
又作牌头。蒙古早期基层军官,统十夫,又称十夫长。元朝建国后,内迁蒙古军中的十夫长仍有此称。
驺即骑士。东汉灵帝时,令西园驺为中使,密敕州郡助军修宫钱,并于西园鬻官,拜三公者,皆须输礼钱千万,监督其事之中使则号左驺。使臣名。东汉灵帝时,凡授为三公的人,都要向少府所属的东园送礼钱千万,由宫中派臣
官名。清朝宗人府所属左、右二司之长官。分掌左、右二司事。雍正二年(1724)改郎中设。左、右司各二人,正五品,以宗室充任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魏晋以后置,掌治狱之事,见“郡法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