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伯克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征输粮赋。叶尔羌等地设四品伯克三人,内喀什噶尔一人,兼回兵副总管。和阗、阿克苏等地设五品伯克八人。叶尔羌所属色勒库尔设六品伯克一人。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征输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征输粮赋。叶尔羌等地设四品伯克三人,内喀什噶尔一人,兼回兵副总管。和阗、阿克苏等地设五品伯克八人。叶尔羌所属色勒库尔设六品伯克一人。
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征输。参看“伯克”条。
官名。即尚衣奉御。
官署名。清沿明制,刑部与户部都按省区分司,刑部定为直隶、奉天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广、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十七清吏司(户部无直隶、奉天、安徽三司),另有一个
见“行用库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南护卫府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,为公府的属官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说:“閤下令史,主閤下威仪事。”
官名。明置,见“锦衣卫中所指挥使”。
国家银行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十一月由邮传部奏准设立,名义上官商合办,声称纯系商业银行性质,经理轮、路、电、邮各局存款,实际上是国家银行。总行设在北京,行内特设总管理处,由邮传部派总理、
内职掌名。唐置,属司天台,掌击漏钟,与典鼓合置三百五十人。太子率更寺亦置十二人。
官名,汉置,俸六百石,掌黄门冗从,居则宿卫,直守门户,出则骑从,夹乘舆车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六月,初以小黄门为守宫令,置冗从右仆射官。”
官名。辽客省所属有点签司,《辽史·百官志三》记兴宗重熙六年(公元1037年)耶律圆宁曾任同签点签司事。按《兴宗纪》六年五月,耶律涅哥同签点检司。涅哥即圆宁,此点签司应作点检司,掌点检客省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