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苑造作所
官署名。宋真宗咸平三年(1000),并造作所、后苑作置,掌造内廷及皇属婚娶所需物品,设监官三人,以内侍充任 。下设专典十二人,有兵校、匠役数百人,分七十余作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入内内侍省。共分生色、缕金等七十四作,掌制造宫廷及皇室婚娶名物。设监官三人,以内侍充任。
官署名。宋真宗咸平三年(1000),并造作所、后苑作置,掌造内廷及皇属婚娶所需物品,设监官三人,以内侍充任 。下设专典十二人,有兵校、匠役数百人,分七十余作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入内内侍省。共分生色、缕金等七十四作,掌制造宫廷及皇室婚娶名物。设监官三人,以内侍充任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临时军事治安机构。宣统三年 (1911) 设。职掌联络京师各军,稽查逃兵游勇诸事宜。官署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十一月初一日设立,是清代濒临灭亡时所设的京城防务机构。其任务是联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司库”。
官名。隋朝太常、鸿胪二寺皆置。唐朝因置,隶门下省、太常寺,各十二员、十六员,掌赞唱,为行事之节,分番上下,太凡祭祀、朝会,掌承传。太子左春坊亦置四员。宋朝太常寺沿置,正名赞者七员,守阙赞者七员、私名赞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官员出缺,于应升此缺之人中拣择最好者,带领引见候旨定夺之制。明朝拣选,三年一次。清朝定制,在京满洲、蒙古司业,太常寺、陵寝衙门读祝官、赞礼郎及鸿胪寺鸣赞等官之拣择,各省督抚奏准拣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办事机构。康熙三十七年 (1698) 分鞍库设。掌供奉宫用鞍辔、皮张、雨缨、条带诸事。下设熟皮作。置五品员外郎二人,六品库掌二人,委署六品库掌一人,各种匠役二百余人。
官名。即驿丞,又名传宰。详见“驿丞”条。
选官制度之术语。清制,吏部所选之官员,如不引见皇帝,则由特派之王大臣共同传见,以考察其年力是否胜任,称验看。
参见“十忠将军”。官名。将军名号,梁设此将军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次官,置一人。
宋朝县役职名。以乡书手改置,掌书写乡村赋税帐册。公人名。宋县役之一,本为乡书手,隶于里正,掌催收赋税,参与推排户等,编造五等丁产簿,天圣以后以第三、第四等户充任。后升为县役,称为乡司,职掌仍旧而地位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