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钱局
官署名。为宝泉局在各省的分设机构。直隶为宝直局,山西为宝晋局,陕西为宝陕局,江苏为宝苏局,浙江为宝浙局,福建为宝福局,江西为宝昌局,湖南为宝南局,湖北为宝武局,四川为宝川局,川东为东川局,广东为宝广局,广西为宝桂局,云南为宝云局,贵州为宝黔局,新疆为宝伊局。各省钱局都按户部颁定的统一法式,各就其地之宜,鼓铸钱币,流通使用。各局置监铸官以管理局务,由布政使于所属官员中派委。其员额除宝苏局、宝浙局各为二人外,其余各局一人。
官署名。为宝泉局在各省的分设机构。直隶为宝直局,山西为宝晋局,陕西为宝陕局,江苏为宝苏局,浙江为宝浙局,福建为宝福局,江西为宝昌局,湖南为宝南局,湖北为宝武局,四川为宝川局,川东为东川局,广东为宝广局,广西为宝桂局,云南为宝云局,贵州为宝黔局,新疆为宝伊局。各省钱局都按户部颁定的统一法式,各就其地之宜,鼓铸钱币,流通使用。各局置监铸官以管理局务,由布政使于所属官员中派委。其员额除宝苏局、宝浙局各为二人外,其余各局一人。
见“国信所”。
参见“右詹事”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从一品,特简。掌总理部务,统率全国警政,筹议警察制度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尚书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巡警部的长官,见“巡警部”。
官名。简称精膳司员外郎。明清礼部精膳清吏司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膳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七年增设满洲员外郎。后改设满洲员外郎一
官名。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京兆府录事参军事置。其后西都、东都、北都三都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六府并置,各二员,正七品上。掌符印,参议府政得失。宋朝诸府置,掌府衙庶务,户婚诉讼,通书
官署名。南朝齐置,属中书省。以中书通事舍人四人为长官,实际已脱离中书令的控制,直接受命于皇帝。负责草拟诏书,受理文书章奏,监督指导尚书省及中央、地方各机构执行政务。成为政权的中枢。梁、陈沿置,改中书通
官名。明清阴阳学学官之一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始设。县各一人,未入流。凡天文、占候、星卜、相宅、选日之流,悉归管理。然设官不给禄。清顺治(1644—1661 )初年沿设,县各一人,未人流,由所辖有
又称“锡命”。春秋时期君主对臣子赏锡物品、爵位或官职的命令。《左传·成公十三年》: “君来赐命曰: ‘吾与女伐狄’。”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 其军阶为中将, 总掌海军造械事务。
官制用语。唐宋时宰相于宣政殿奏对退班后,待制官、御史台左右巡官等皆得引对,以其次于宰相之后而得对奏于皇帝,故谓次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