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鼓中士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鼓人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掌祭祀、军旅、乐舞中的各种鼓手及其演奏,下设司鼓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鼓人置,北周沿置。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部,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。掌祭祀、军旅、乐舞中的各种鼓手及其演奏,下设司鼓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掌宣旨慰劳。见《宋书·夷蛮传》。
左都督右都督的省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然传》:“权与蜀克期大举,权自向新城,(朱)然与全琮各受斧钺,为左右督。”都督,统军大将。
地方侨务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十月十六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福建暨南局章程》的规定,其职权是保护华侨,主办有关华侨教育、实业,发给旅行证明,调查华侨情况,推销公债等。设总理、
官名。明、清礼部主客清吏司主官,简称“主客司郎中”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主客部郎中设,一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,汉一人。七年,增设满郎中。后定制为三人,满洲、蒙古、汉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侍郎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崇虚局”。官名。北齐太庙署令所属,掌五岳四读神祀,在京及诸州道士簿帐等事。
战国时齐国经过考选和训练的步兵之称。因其持戟,又称持戟之士;又因其驻防于五都,又称“五都之兵”或“五家之兵”。
官名。史在古代本为记事记言之官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太史,则掌天象、历法。汉代太常的属官有太史令及丞。汉初的太史令兼有修史之责。东汉时秩六百石,掌记天时、星历、良日、时节、禁忌、瑞应、灾异诸事,有丞一人
唐高祖、太宗时置公廨本钱,为诸司办公费用,以诸司令史主之,号捉钱令史; 每司九人,补于吏部,岁满授官。一度废置。高宗以后改以典史主公廨本钱。
“太子中卫率”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