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汉、魏、晋皆置,主水曹,职掌水利。官名,东汉置,为郡县的佐官,掌管河流水道津梁等水利工程的修建。也简称水曹。魏、晋也沿置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
官署名。又称封驳案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改门下封驳司置,隶门下外省(后改门下后省) ,以给事中为长官,掌录封驳文书及门下省人吏试补之事。南宋隶中书门下后省。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奉祠所分置,各一人,正八品,掌王府中祭祀、乐舞之事。
官名,汉置,为郡太守的佐吏,掌监督诸县,因其分为五部,故又称五部督邮(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)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:“后为郡督邮,送囚至司命府,囚有重罪,援哀而纵之,遂亡命北地。”《后汉书·钟离意传》:
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出职的一项规定。吏人任职至一定年限,称年劳。按年劳,可依次迁改或补官。参见“年劳补官法”。
官名。(1)唐制以县治与京都三府府治同城的县为赤县。京兆府所属有长安、万年二县,河南府所属有河南、洛阳二县,太原府所属有太原、晋阳二县,共为六县。赤县令掌赤县之政令,员额各一人,秩正五品上,高于一般县
官名。清朝管理北运河庆丰闸之官员,未人流。隶于坐粮厅。掌闸门之启闭,水大则泄,水小则蓄。兼司东直门角楼回龙闸。并管束运米脚夫,勿任抛散。
官名。清朝咸丰十年(1860)设。掌天津、牛庄、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并天津关税,兼办海防。只颁关防,不加“钦差”名义。遇有要事,准会同奉天、直隶、山东督抚、府尹办理。同治九年(1870)改北洋通商大臣,为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各舰,均由上尉充任,掌管枪炮事务。
官名。北齐东宫侍从武官,“太子三校”之一。员二人,五品下。东宫武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左右卫坊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