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学部实业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额二人,正五品。掌司事。
官名。清朝统领神机营之最高长官。咸丰十一年(1861)置,一人,由王公大臣内特简。总掌神机营之政令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 (1289) 由甲匠总管府改立。后隶于武备寺,降为甲匠提举司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改军器库副使置,为医官阶官,从七品。金朝为正八品下阶太医官。元朝正七品,为太医散官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八品下,称成全郎
金制,官员犯公私罪及赃污者,称为犯选格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独立学院设院长一人,综理院务。国立者由教育部聘任,省和直辖市设立者,由省市政府呈请教育部聘任。大学各学院各设院长一人,综理院务,由校长聘任。
唐朝中书省议论军国大事,中书舍人各执所见,分别署名,谓之五花判事; 所署意见由中书侍郎、中书令审覆后,交门下省驳正,然后由尚书省颁下执行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捷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国民党政府总统府内部机构。掌理法令文告的宣达、文书的撰拟保管、印信的典守、会议记录等事项。置局长、副局长各一人,科长七人,专员三至五人,速记员二人,科员六十人,书记官四十九人,事务员十三人,雇员五十四
文书名。下行文。亦称“牌文”。清制,凡六部行文各道府以下,各省督抚行文司道以下,司道行文府厅以下,府厅行文知县以下,提督行文副将以下,总兵行文参将以下,副将、参将行文所辖游击、都司以下均用之。另,经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