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更寺
官署名。即太子率更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率更寺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率更寺为司更寺,率更令为司更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署名。即太子率更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率更寺。
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率更寺为司更寺,率更令为司更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名。即皇城使。
官名统称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置御营司,下辖行在前、后、左、右、中等五军,每军各设统制一人为长官,统称五军统制。
官署名。民国初期设此官署,直属国务院。负责拟定法律命令,审定各部院的法律命令案,拟定国家体制案,调查编译各国法制,保管法律命令的正本等。
官名。(1)东汉、三国魏、西晋、北魏、后唐均以洛阳为京县,置令及丞,掌本县政务。(2) 隋唐以洛阳为陪都,洛阳令丞治所在陪都城内,为赤县令丞之一,参见“赤县令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主管祖庙祭享器具的保藏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天府,上士一人,中士二人,府四人,史二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。1、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祖庙的守藏及其禁令等。《周礼·春官
官名。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内务府事务之御史。雍正二年(1724)设,四人,十三年省。乾隆三年(1738)复置二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见“纳言中大夫、下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秩正五品。设于元成宗元贞元年(1295),隶上都留守司。职掌同大都税课提举司。置提举二员,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县门下吏名。县惟晋代有门亭长,职主守门纠仪。《晋书·光逸传》记其为博昌小吏,后为门亭长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失载。依州郡之例,当为门下之职。参见“郡门亭长”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治拉萨街道之事。设五品官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