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五品。
官名。虞舜时为掌宗庙祭祀之官。见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。新莽时,曾为太常改称,又以宗正官并入,或典兵,加将军衔,称秩宗将军。后世亦用以称礼部。官员。舜时有此官,掌郊庙祭祀等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帝曰:俞,
武举别称。宋代称武科为右科。参见“武科”。
即“录尚书事”。北魏前期尚书省分三十六曹,故名。《魏书·崔逞传》:“任以政事,录三十六曹。
散官名号。隋炀帝始置,为从四品文散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唐朝复置,定正四品下。宋初沿唐制。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改通奉大夫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后,复设为新寄禄官,正四品,取代旧寄禄官
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即“左右威卫”,见该条。
即降低职务。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。始行于战国,历代沿用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,隶门下省,由给事中领之,掌关报文书之事。
官立学校。北魏孝文帝时西兖州刺史高佑仿郡国太学,于所属县立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