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戎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兵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兵部。
掌兵器之官。西周设置,《散盘》说:“戎微父……散有十夫”(《三代》一七·二○·三——二二·二)。《说文》说:“戎,兵也。”段玉裁注:“兵者,械也。”《周礼·夏官》之属的司兵及司戈盾,前者掌管兵械,后者掌理戈盾等器,司戎的职掌当于上述两职相近。
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兵部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兵部。
掌兵器之官。西周设置,《散盘》说:“戎微父……散有十夫”(《三代》一七·二○·三——二二·二)。《说文》说:“戎,兵也。”段玉裁注:“兵者,械也。”《周礼·夏官》之属的司兵及司戈盾,前者掌管兵械,后者掌理戈盾等器,司戎的职掌当于上述两职相近。
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(220—226)初置,秘书署属官,亦称“秘书郎”。两晋因之,南朝宋以后多称秘书郎,或亦称此名。《梁书·王份传》: “(王佥)策高第,除长兼秘书郎中。”北魏初称秘书郎,孝文帝太和二
文书名。亦称回批。清朝的一种回执。凡有解银到京,接收衙门验收后,在限期内给予押解委员批回,以表示解到无误; 过期不给,照例参处。今存军机处档案中,尚有回批簿,即给发回批之底簿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中政院,掌江南没入赀产课赋,以供内储。设于武宗至大元年(1308)。置达鲁花赤、都总管、同知、副总管各一员。下辖平江、松江、建康三处提举司。官署名。元至大元年(公元1308
见“开封府左少尹”。
清末巡警部内部机构。掌开用本部印信,收发文件,接洽电话,值日值宿,递送折件等事,以七品小京官轮流管理。
武官名。南齐置,掌殿内宿卫。《南史·茹法珍传》记徐世标自殿内主帅为直閤骁骑将军。
官署名。清末省级教育机构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总理全省学务。三十二年,改为学务公所。
官名。① 汉朝詹事属官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 “詹事,秦官,掌皇后、太子家,有丞。属官有太子率更、家令丞,仆、中盾、卫率、厨、厩长丞。”②清朝内务府庆丰司、上驷院等机构所属典牧官。掌理马、驼、牛、羊
官署名。元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置,掌财政,由中书平章政事阿合马兼领制国用使,下设同知制国用司事、制国用副使。七年(公元1270年)罢,改立尚书省。
官名。隋初为尚舍局的主官,炀帝时改为奉御。宋复为尚舍局的主官,位在奉御上。见“尚舍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