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宪
① 官署名。(1)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置,掌刑罚,处治犯罪,并参预撰定刑律。长官为中大夫,置二员; 有上士二员,统中士、下士若干。(2)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刑部。②官名。宋朝尚书内省女官,徽宗政和三年 (1113) 改尚书内省制时设,职视刑部。
官署名。北周置,即御史台,掌纠察弹劾不法。见《通典·职官六·御史台》。
① 官署名。(1)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置,掌刑罚,处治犯罪,并参预撰定刑律。长官为中大夫,置二员; 有上士二员,统中士、下士若干。(2)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刑部。②官名。宋朝尚书内省女官,徽宗政和三年 (1113) 改尚书内省制时设,职视刑部。
官署名。北周置,即御史台,掌纠察弹劾不法。见《通典·职官六·御史台》。
官名。战国秦为管理太后、王后、太子诸宫庶务的官员。秦、西汉皇太后、皇后、太子宫皆置,秩二千石(一说真二千石),亦有秩中二千石者。皇太后宫所置冠以宫名,称长信詹事,地位在九卿之上,掌宫内大小庶务,景帝时
见“使匈奴中郎将”、“护匈奴中郎将”。官名,西汉置,掌出使匈奴。汉武帝与匈奴来往,常以中郎将为使臣为临时性的,后成为定制。东汉与南匈奴来往多,便正式置“使匈奴中郎将,但仍有匈奴中郎将”之称。《汉书·金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大司乐司长官,亦称大司乐或司乐中大夫。掌音律,教授乐舞,管理各种伎乐的演奏。下设小司乐下大夫、小司乐上士、小司乐中士以佐其职,领乐师上士,乐胥中士、司歌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内直副监置,员二人,正八品下,为太子左春坊内直局次官。
官名。 西魏, 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典硙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金司次官,佐司金中大夫掌金属矿藏的开发、冶炼及器物制作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司金司长官,称司金下大夫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
汉朝三公府和郡县各曹主官的通称,正为掾,副为属或史。东西曹掾俸比四百石,余掾比三百石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参看“曹”条。
官名。辽北面军官。领天云军。
官名。即“太子药藏郎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药藏局”。
官名。相传为黄帝所置,主司监察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“(黄帝)置左右大监,监于万国。”官名,黄帝置,掌监方诸侯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(黄帝)置左右大监,监于万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