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仪丞
官名。北齐鸿胪寺司仪署次官。唐朝沿置,一员,正九品下,佐司仪令掌凶礼丧葬之具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置,为鸿胪寺司仪署长官,一员,正九品,典陈设、引奏。
官名。北齐鸿胪寺司仪署次官。唐朝沿置,一员,正九品下,佐司仪令掌凶礼丧葬之具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)置,为鸿胪寺司仪署长官,一员,正九品,典陈设、引奏。
官署名。清末盐政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八月设。掌理淮、浙、闽、粤盐务。置厅长一人掌厅事,下设参事二人,一、二、三、四等佥事,一、二、三等录事无定员。十一月裁。
官署名。北宋卫尉寺置,掌收储军器衣甲。官库名。见“内弓箭库”。
官署名。元中统四年(公元1263年)置上都路总管府,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给留守司印,皇帝幸大都时行留守事,皇帝还上都则行使总管府职权。十九年(公元1282年)合留守司与总管府为一署,改建为上都留
官名。清朝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中掌管分辖包衣营众之长官。雍正十年(1732)设,额设一人,正四品。乾隆三十七年(1772)定为三品虚衔。
官名。为行人司的副长官,见“行人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隶太仆寺,掌御马及诸鞍乘。设令、丞各一员为长贰,又置奉承直长二员。隋初沿置,设令、丞各二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减入殿内省。
武官名。明洪武中始置金吾后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掌守卫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王国属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九品下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三司置,属度支部,掌诸军粮料,诸州刍粟给受,诸军校口食,御河漕运及商人飞钱等事,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掌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以其事归户部。
隋朝于流内官与流外官之外,又置视流内与视流外,俱有品,谓视品。隋朝视流内从视正二品至视从九品凡十四等,自行台尚书令至公国侍郎; 视流外从视勋品至视九品凡九等,极于胥吏,无上下阶。唐朝仅有视流内正五品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