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教坊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初,京都置,掌俳优杂技,以教坊使领之,不隶太常寺。又,参见“教坊司”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初,京都置,掌俳优杂技,以教坊使领之,不隶太常寺。又,参见“教坊司”。
官署名。简称“法律馆”。清末修纂法律机构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简派修律大臣,修订现行律例。三十三年特开馆设专衙,以编纂民法、商法、民刑诉讼法诸法典及附属各法。置修订法律大臣二至三人,提调二人。下设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总领政务,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令、仆射。谢艾以败麻秋功,自军师将军进此职。参见“太府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左中丞”。
官名。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设此官,为特殊区域中的军事长官,以将官充任,由大总统选择任命。在无都督的省份,直属中央,有节制全省军队之权;在有都督的省分,则有节制该管区域内军队之权,但应随时商承都督,并呈报中
礼部祠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旧,员一人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两次随本司改名司禋员外郎(一说玄宗时改名职祠员外郎),寻各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苻登曾任之,后迁羽林监。见《晋书·苻登载记》。武官名。南朝宋置,掌殿中宿卫。《资治通鉴·宋纪五》记元嘉十八年(公元441年)有殿上将军黄延年。
清朝各部尚书、侍郎之通称。又作为总督之别称。清朝称各部尚书、侍郎为部堂,各衙门长官也称部堂,各省总督加尚书衔的,也称部堂。
辅翼、训谕、侍从皇太子及担任太子宫内名项职务的官员的统称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司事。参见“北平清吏司”。
女官名。北魏置,陪侍皇后或皇太后,多以能解诗书之近臣妻、母担任,与其它后宫女职由宫女充任不同。孝文帝时视二品。孝明帝神龟 (518—520) 初,曾以常山,顿邱两位长公主为之。北齐沿置,后主时陆令萱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