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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道录

道官名。元置,见“县威仪司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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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明清设置,属通政使司,与经历分掌出纳文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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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神厨院

    官署名。唐朝太常寺四院之一,掌藏大享所用,禀食及器具。

  • 东京小司寇

    官名。北周东京小司寇上大夫的省称。静帝大象元年 (579) 置,为东京 (今河南洛阳) 秋官府长官,长孙平任职时与小宗伯赵芬分掌东京六府事,后听命于东京小冢宰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
  • 银作

    宫廷作坊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广储司。掌造金银首饰、器皿,装修数珠、小刀等事。设司匠、领催七人,各种匠役一百七十六人。

  • 外钞

    见“科钞”。

  •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

   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财政方面的法律案 。

  • 左玉铃卫

    官署名。即左领军卫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左领军卫。

  • 国子监

    教育行政主管机构,兼领国立诸学校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设祭酒一员、司业一员、丞三员,另有主簿、录事。领国子学、太学,国子学设博士、助教各一员,学生无常员; 太学设博士、助教各二员,学生五百人

  • 钱币司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财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财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其职掌为:一、整理币制及调查化验新旧货币;二、金属货币及生金银出入;三、监督银行及造币厂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