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卫尉寺主簿

卫尉寺主簿

官名。秦朝始置,汉因之。晋置二人,南朝宋、齐沿置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,定位三班,陈因之。北朝北齐亦置,隋置二人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中沿置二人,正八品。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减一人,改从七品上。其后,又改置二人,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。北宋前期,用为文臣叙迁之阶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复为职事官,置一人,从八品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,卫尉寺并归兵部,遂罢。


官名。自汉代起,中央和地方各官署多置此官,负责文书簿籍,掌管印鉴等事。其后,历代多相沿。《文献通考》:“古者官府皆有主簿一官,上至三公及御史府,下至九寺五监,以至郡县多置之,所职者薄书。”汉代太尉、御史大夫都设主簿,省录众事。晋和南北朝三师三公和开府仪同之属也多设此官,唐宋沿其制。太常寺、光禄寺、卫尉寺的主簿为汉置;大理寺主簿为魏置;宗正寺、太仆寺、鸿胪寺、司农寺、太府寺为梁置。少府监、将作监、都水监的主簿为晋置,国子监的主簿为北齐置,军器监的主簿为唐置;凡此寺监主簿皆掌稽核薄书。明代只太仆寺、鸿胪寺、钦天监设主簿,太常寺、光禄寺、国子监都设典簿。清沿明制。汉代州县设主簿,州主簿录门下众事,省署文书,到唐废;县主簿掌诸簿目,历代多设,到清末废。县主簿也简称簿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七·主簿》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七·县丞》、《通典·职官十四·总论州佐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保安大夫

    医官阶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改榷易使置,后定为正七品。金朝置为太医官二十五阶第五阶,正五品中。元朝沿置,为太医散官十五阶第三阶,正四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

  • 左翊三开府

    ① 官署名。隋朝左、右卫所统左翊三开府府(骠骑府)。②官名。隋朝左、右卫所统左翊三开府(骠骑府)长官。同“左翊二开府”。

  • 水部侍郎

    官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水部曹长官称郎,其资深者可转侍郎。隋初定名侍郎,正六品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水部郎。官名,隋置,属工部尚书;唐改称水部郎中,掌沟渠津梁舟船运

  • 审计官惩戒委员会

    惩戒机关名。北洋政府时期对于审计官、协审官的违法失职行为,由临时组成的审计官惩戒委员会掌理。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,由大总统在司法总长、平政院院长、大理院院长中选任; 委员八人, 由平政院评事、大理院推事

  • 书博士

    学官名。西晋置,掌教授书法。《晋书荀勖传》: “又立书博士,置弟子教习,以钟、胡为法。”

  • 右中兵郎中

    官名。西晋、北朝与右中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右中兵曹长官。参见“右中兵郎”。

  • 通侯

    爵名。战国时楚国置。一说为秦国所置二十等爵最高级彻侯,秦朝及西汉沿置;因避汉武帝刘彻讳改称通侯,又称列侯。参见“列侯”。爵名。1、为秦、汉二十级爵的第二十级。原名彻侯,为避汉武帝刘彻讳,改曰通侯,或曰

  • 人

    官名,战国楚置,掌侍从左右,出纳君命等。《史记·楚世家》:“灵王于是独傍偟山中,野人莫敢入王。王行遇其故鋗人,谓曰:‘为我求食,我已不食三日矣。’鋗人曰:‘新王下法,有敢饟王从王者,罪及三族。’”注:

  • 夕郎

    ①给事黄门侍郎、黄门侍郎别称。应劭《汉官仪》: “黄门郎日暮入,对青琐门拜,名曰夕郎。”《陈书·文学·许享传》:“授给事黄门侍郎,享奉笺辞府”,王僧辩答曰,“夕郎之选,虽为清显,位以才升,差自无愧”。

  • 三百石

    官秩等级。汉朝置,三国两晋南北朝沿置。西汉中央政府机构部分郎官,及县长、县丞、尉,秩三百石。东汉中央政府机构部分属吏、小县县长及侯国相也为三百石,月俸四十斛。南朝宋制,公府诸曹掾(除东、西曹)秩禄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