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都官郎”。
官署名。元置,为皇太子、皇太后的侍卫军组织。中统三年(公元1262年)世祖以五投下探马赤立蒙古探马赤总管府,秩正四品,设总管一人。至元二十一年(公元1284年)拨隶东宫。次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,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官,比唐朝尚书左右仆射,非宗室,外戚不得充任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各镇监狱长官。光绪三十四年 (1908) 设。每监一人,四、五品不等,以协参领或正军校充任。承本管长官掌管监狱一应事务。
见“都监”。武官名。宋置,见“都监”。
即“举状”。
汉代养马场名,其长官称令,也省称“牧师菀”,掌养马,分在河西六郡界中,中兴皆省,唯洛阳有流马菀,但以羽林郎监领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接受特别使命巡察地方的官员。汉代除以司隶校尉与刺史经常监察地方之外,还有临时特察之制。特使职权由诏令规定,有时是普遍巡行郡国,一般地察举非法、冤狱和教化,有时则是就特定区域特定事件由诏令派员加以节制和
官名。尚书省郎官。北魏置,协掌军事,属七兵尚书。《魏书·李先传》: “以先为尚书右中兵郎”,“转七兵郎,迁博士、定州大中正”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。
官制用语。即兼官。又称权局、差摄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“敢告不敏,摄官承乏”。五代时,州县官多属摄官。北宋初年,诸路州县幕职官阙,选差有官人或罢任待阙人、举人等临时代理,亦称摄官。大祖开宝四年(97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