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军都督府
官署名。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。分领在京留守前卫、龙骧卫、豹韬卫,在外湖广都司、福建都司、福建行都司、江西都司、广东都司、湖广行都司、兴都留守司、直隶九江卫,及南京前军都督府所属各卫。但只有统兵权,发兵之令总于兵部。设左、右都督,正一品,都督同知,从一品,都督佥事,正二品,及经历司经历等职。参见“五军都督府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五军都督府之一。分领在京留守前卫、龙骧卫、豹韬卫,在外湖广都司、福建都司、福建行都司、江西都司、广东都司、湖广行都司、兴都留守司、直隶九江卫,及南京前军都督府所属各卫。但只有统兵权,发兵之令总于兵部。设左、右都督,正一品,都督同知,从一品,都督佥事,正二品,及经历司经历等职。参见“五军都督府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司罇彝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,掌祭祀时罇、彝等礼器的安排,下设司罇彝下士以佐其职。北周宣帝时,在后宫有时亦用罇彝等宗庙礼器饮食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
官名。明清通政使司之长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十年(1377)设,一人,正三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称通政卿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仍复旧制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,正三品
官员考核的方法之一。北洋政府制度,凡未经文官考试任用的官吏,适用“甄别”的办法。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公布的《文官甄别法草案》的规定,甄别的方法有检验毕业文凭、调查经历、检查成绩、考验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礼部的主官,全称为殿前礼部春官,设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四人。参见“朝内六部”。
唐、宋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中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等六司通称。隋唐以后,各部以部名相同的司称为头司,其余的司称为子司。如吏部以吏部司为头司,司封、司勋、考功三司为子司。
大都督的省称。东汉末年,董卓以东郡太守胡轸为大督。《后汉书·董卓传》:“孙坚收合散卒,进屯梁县之阳人。卓遣将胡轸、吕布攻之。”注:“《九州春秋》曰:卓以东郡太守胡轸为大督,吕布为骑督。”《三国志·吴书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官员出缺,于应升此缺之人中拣择最好者,带领引见候旨定夺之制。明朝拣选,三年一次。清朝定制,在京满洲、蒙古司业,太常寺、陵寝衙门读祝官、赞礼郎及鸿胪寺鸣赞等官之拣择,各省督抚奏准拣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清除杂草及其政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薙氏,下士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杀草”,“掌凡杀草之政令。”
指三公、宰相的职位。唐朝苏颋《授薛稷中书侍郎制》:“俾回践于纶闱,以增辉于鼎席。”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六年(800) 始置,掌安邑、解县两盐池事务,有推官一人、巡官六人、院官各一人及胥吏若干; 贞元二十一年废,宪宗元和三年(808) 复置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榷盐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