刻期百户所
明朝卫所制度中的一种特种编制。洪武二年 (1369) 始置,选能疾行者二百人,以百户领之,负责传递军情。
明朝卫所制度中的一种特种编制。洪武二年 (1369) 始置,选能疾行者二百人,以百户领之,负责传递军情。
官名。《宋书·乐一》:“宋文帝元嘉九年(432),太乐令钟宗之更调金石。十四年,治书令史奚纵又改之。”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 (1373) 改内府宦官衙门御用监而置,秩从七品(原为从三品),设官七人,掌诸器用造用之事。后复改称御用监。
①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员五十人,正八品,隶谒者台,据事大小出使。②唐朝置为正八品下文散官。金朝改为从八品上。元朝再改从七品,敕授。明朝从七品,升授。文散官名。唐始置,秩正八品下。宋初沿
京师警察厅内部机构。承总务处之命,掌管门卫警戒,夜间巡逻。设巡官一人,巡长二人,巡警三十三人。
官署名,掌宴飨、牲豆、酒膳之事。明、清皆有此司,为礼部的第四司。《明史·职官一·礼部》:《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,仪制、词祭、主客、精膳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正五品,员外郎一人,从五品,主事一人,正六品…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太仆寺龙厩丞置,仍为二员,从九品上。唐朝太仆寺典厩署沿置为次官,四员,从八品下。北宋存其名而罕除。
官名。晋代行参军由本府板除,故又称板行参军,其下又有长兼行参军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说:“晋末以来,参军事、行参军又各有除板。板行参军下则长兼行参军。”
内官名。三国魏明帝置,位在昭仪下,爵比乡侯。晋朝不置。南朝宋武帝孝建三年 (456) 复置。为九嫔之一,明帝泰始元年 (465) 废,三年 (467)复置。南齐不置,梁、陈仍列入九嫔。女官名,三国魏明
官名。西周置。武职。职掌不详。武官名。商代有亚,常奉王命出征或射猎。西周时有走亚,《询》有“成周走亚”(载《文物》1960年第2期),是受周人控制的殷遗民,所掌则不详。
官署名,民国时置。掌市县的土地登记、分划、测量等事;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