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帅
制置使简称。
制置使简称。
参见“都统司”。
①官署名。(1) 西魏、北周天官府简称。(2) 吏部别称。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至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吏部改名。后代即沿称吏部或其首长。(3) 太平天国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以天、
官署名。清朝特置管理蒙古事务之机构。崇德元年(1636)置,以承政为主官,又设参政等官佐之。崇德三年(1638)以蒙古部落尽来归附,改置理藩院,遂废。官署名。清初置,见“理藩院”。
年俸八百石粮谷的行政长官的统称。战国秦置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八百之令,短兵八十。”一般指县令、长。
即银字圆牌。参见“牌符”。
官名。清末盐政院之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八月设。佐盐政大臣掌理盐政。额一人。十一月裁。
官署名。清末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,三年改隶军谘府。掌水陆交通运输、电信、邮政等事宜。置厅长一人,辖第一、第二、第三等三科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正五品,奏补。掌审判。定额二十八人,刑科十九人,民科九人,分庭任事,每庭五人。
明清乡试、会试中举人、贡士对荐举本人试卷的同考官之尊称。同考官各居一房,试卷首经其审阅,选中者送主考或总裁裁定后方能取中,因有此称。明清科举之制,乡试分若干房,每房有一名同考官,试卷必须经过某房的同考
秦初行政区划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普遍推行郡县制,分全境为三十六郡 (包括相当于郡而不称郡的内史):内史(治理京畿附近地区,治所在咸阳,今陕西咸阳市东北),辖境相当今陕西关中平原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说:“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