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司门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司调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周朝为最高辅政大臣的合称。一说指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立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兹惟三公,论道经邦,燮理阴阳,官不必备,惟其人。”一说指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。《尚书大传》: “天子三公,一曰司徒
官署名。隋朝隶太仆寺,置令二员、丞二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典厩署。
官名,汉置,意即副长史,唯司空有此官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属长史一人,千石。”属,副也。
官署名。唐朝卫尉寺置,有令一员、丞二员,掌在外使用之戎器,祭祀、巡幸之仪仗则纳于武库,给六品以上葬卤簿、棨戟,又有监事二员; 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中东都(洛阳)亦置。宋初存其名而无除授。金朝殿
官署合称。隋朝置,隶陇右牧,每牧置大都督、尉各一员,帅都督二员。
官名。春秋周王室置。太宰属官。掌收纳诸侯所献职贡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晋韩宣子聘于周,王使请事。对曰: ‘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,无他事矣’。”官名,春秋时周王室设置,为宰的属官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。所掌不详。杨晦曾任此官。见《辽史·能吏传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,掌刑杀罪犯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掌戮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斩杀贼谍而搏之。凡杀其亲者,焚之。杀王之亲者,辜之。凡杀人者,踣诸市,肆之三日”。官名。周
第一卿。《史记·韩世家》:“于是晋作六卿,而韩厥在一卿之位,号为献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