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三司使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即清朝都察院所属十五道监察御史中之掌印者。详见各道监察御史条及“掌印监察御史”。
辽朝北面官类名。辽宫帐禁卫、近侍及宫内侍候等事,以犯罪籍没者充任,内族、外戚、世官之家因罪籍没者称著帐郎君,其他人犯罪籍没者称著帐户,管理这些人户的机构,统称著帐官,主要为著帐郎君院和著帐户司。
见“转运使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转运使”。
官名。元代秘书监的长官,其地位在秘书监太监、少监之上。见“秘书监(2)”。
官名。宋朝都大提举茶事司长官。参见“都大提举榷茶司”。
即“和林等处行中书省”。
以官名为氏。《公羊传·隐公元年》: “宰者何?官也; 咺者何,名也。曷为以官氏?宰,士也。”
官名。明清工科之职官。明洪武六年(1373) 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四人,秩正九品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改为从七品。又,南京工科亦设一人。分掌阅视军器局,巡视节慎库
即朝廷发给官员作为俸饷之银两, 如清朝亲王年俸银一万两,世子年俸银六千两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