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司务厅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收受外省衙门文书,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办理;解到人犯,移付承审之司;掌巡察出入,并管理本部吏役。设满、汉司务各一人,经承二人。
清代刑部内部机构。掌收受外省衙门文书,编号登记后分发各司办理;解到人犯,移付承审之司;掌巡察出入,并管理本部吏役。设满、汉司务各一人,经承二人。
参见“抚民同知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统领禁军,侍卫皇帝。下设小胥附下大夫、胥附上士以佐其职。一说为正五命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平水署次官。参见“平水令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祭祀用羊牲的宰杀烹调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羊人,下士二人,史一人,贾二人,徒八人”,“掌羊牲,凡祭祀,饰羔,祭祀,割羊牲,登其首。凡祈珥,共其羊牲。宾客,共其法
即“都麴使司”。
三公和三孤的合称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太师、太傅、太保,是为三公,盖参天子,坐而议政,无不总统,故不以一职为官名。又立三少为之副,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是为孤卿。”
官名。殷朝始置。西周沿置。掌苑囿之官。《殷虚书契前编》卷七页二○第一片: “癸卯卜,亘贞,乎(呼) 囿往。 ”
官名。辽北面官。掌六院部族军民之政。会同元年(938)改称南院大王。
官名,辽置,见“著帐户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掌管带马弁护兵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新军在军一级设置,掌稽查军中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