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交阯清吏司
官署名。明朝刑部属司之一,始置于永乐十八年(1420),掌交阯布政司(今越南境内)刑名,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宣德三年(1428)罢交阯布政司,十年革刑部交阯司。
官署名。明朝刑部属司之一,始置于永乐十八年(1420),掌交阯布政司(今越南境内)刑名,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、在京衙门。宣德三年(1428)罢交阯布政司,十年革刑部交阯司。
官名。明朝置,为各都司、行都司及羁糜卫所都司副长官。都司及行都司定制二人,羁糜都司随需设置。均从二品。参见“都指挥使司”。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都指挥使司”。
少皞的另一称号,见“少皞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稽查守卫事宜大臣衙署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总司稽查守卫事宜大臣,始设。职掌稽查守卫宫禁事宜。置稽查守卫事宜大臣三人,下设总办、帮办各一人,稽查章京四人,稽查委员十数人等。宣统三年(1
官名。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,复置宗学。崇宁元年(1102),诸王宫宗学各置宗子正、宗子录、宗子博士,掌教授之事。
官名。明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于詹事府左春坊置。一人,从八品。与左、右司直郎及右清纪郎掌太子东宫弹劾、纠举之事。不常设。
官名。秦汉皆置内史,武帝建元六年分置左右内史,武帝太初元年改右内史曰京兆尹,掌治京师。属官有长安市、厨两令丞和都水、铁官两长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内史》。
官名。《礼记·曲礼》: “天子之工六,曰土工、金工、石工、木工、兽工、草工、典制六材。”北周仿佛其意置石工中士,正二命;石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玉下大夫。
宋朝阁名。真宗天禧四年 (1020) 下令营建,以奉真宗御集御书。次年,阁成。仁宗天圣八年(1030) 置天章阁待制,景祐四年 (1037)置天章阁侍讲,庆历七年 (1047) 置天章阁学士、直学士,
官署名。秩从二品。隶宣政院。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到十八年之间,简称乌思藏宣慰司。掌乌思(前藏)、藏(后藏)、纳里速古鲁孙(阿里三围)军民政务。置宣慰使五员,同知二员,副使一员,经历一员。另
东宫属官。北齐太子典作局长官,流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