诸侯百官每年岁首朝见拜贺皇帝的仪式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以十月为岁首,规定十月朔日 (初一) 举行朝贺仪式。入汉因之。诸侯王、列侯等如不按规定参加朝贺,要依法治罪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历后,朝贺改
官署名。明初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 (1407) 始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冰贮之事,以供宫廷生活需要。洪熙元年 (1425) 并入本监嘉蔬署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朝沿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用为医官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降为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
官署名。指隐蔽的官府机构,为刑徒免罪后服役的场所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将司人而亡,能自捕及亲所知为捕无罪,已刑者处隐官。”或以为罪徒受宫刑后服役的场所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官署或办事机构职官。一般为总办副职,意即协助办理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内廷派驻监御曹监察政务的官员。《魏书·来大千传》: “(来提)官至监御曹给事,冠军将军,兖州刺史、濮阳侯。”
官名。东汉置,秩比四百石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“本注”说:“主祠祀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吏人、公人、军人等名次与地位较高者称为上名,较低者称为下名。
见“大挑”。
使职名。唐朝内诸司使之一。玄宗开元二十六年(738)置学士院后,设中使以主院务,即学士使。昭宗天复(901—904)中,宦官韩全海等遣中使二员监学士院,为学士使,掌传宣回奏,并暗中监视皇帝与诸学士密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