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法执行总监部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后建立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军队纪律的维持与军法的执行事务。部内设校级军法官若干人,分处办事,掌管审理、定刑、管狱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。直辖机构有各战区军法执行分监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后建立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军队纪律的维持与军法的执行事务。部内设校级军法官若干人,分处办事,掌管审理、定刑、管狱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。直辖机构有各战区军法执行分监。
官名。南京在清代是两江总督驻地,置江宁府,民国初废府存县,因南京是中央临时政府所在地,居于首都的地位,仍存府制,但改称江宁府为南京府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三月公布《南京府官制》二十一条,规定南京
官署名。辽设东京、东北路、南京、乌苦敌烈、西北、东征、西征、南征等统军司,与招讨司、兵马都署司、详稳司分领兵马,置统军使、副使、都监等官。西夏监军司,亦设统军职。金设河南、山西、陕西、益都 (山东东西
官名合称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置,指智威、仁威、勇威、信威、严威、智武、仁武、勇武、信武、严武等十将军。其中智威等五将军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,以代替旧征虏将军; 智武等五将军为十五班,以代
封爵名,三国魏文帝置。《魏文帝改封诸王为县王诏》:“其改封诸王皆为县王。”晋初因之,并增邑为三千户,也置一军。参看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、《通典·职官十三·历代王侯封爵》。爵位名。北周设置,与国王、郡王、国
官名。明清吏科之谏官。明洪武六年(1373)设,二人,秩正七品,推年长者掌印。二十四年定设四人,正九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为从七品。又南京吏科亦设一人。分掌吏部引选之诸旨,外官领文凭之画字
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衣”。
官名,西汉时,辰韩有此官,为藩国将相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(侯准)居韩地,自号韩王……汉时属乐浪郡,四时朝谒。”注:“《魏略》曰:至王莽地皇时,廉斯鑡为辰韩右渠帅。”
大都督的省称。东汉末年,董卓以东郡太守胡轸为大督。《后汉书·董卓传》:“孙坚收合散卒,进屯梁县之阳人。卓遣将胡轸、吕布攻之。”注:“《九州春秋》曰:卓以东郡太守胡轸为大督,吕布为骑督。”《三国志·吴书
分曹侍御史的合称。南朝宋置侍御史十人,分在十曹治事,其曹名如下:一、吏曹,二、库曹(由晋课第曹改置,初分内左库及外左库。武帝元嘉中省外左库,直称左库。孝武帝大明中复置外左库,旋废。废帝景和初复置),三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四年(1371)置各都卫指挥使司断事司,以理军中词讼。洪武八年改各都卫为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挥使司。仍置断事司,设断事,正六品,副断事,正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