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史监
①官名。隋朝置为内史省长官,员一人正三品,寻废,以内史令为长官。②官署名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置,有令、丞、奉御、内史、典簿等官,掌皇帝饮食、起居诸事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初改为内使监。
官署名,明初置,为供奉内廷衣食,把守皇门的官署。《明史·职官三》:“初,吴元年置内史监,设监令(正四品)、丞(正五品)、奉御(从五品)、内史(正七品)、典簿(正八品),皇门官设皇门使、副,后改置内使监。”
①官名。隋朝置为内史省长官,员一人正三品,寻废,以内史令为长官。②官署名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置,有令、丞、奉御、内史、典簿等官,掌皇帝饮食、起居诸事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初改为内使监。
官署名,明初置,为供奉内廷衣食,把守皇门的官署。《明史·职官三》:“初,吴元年置内史监,设监令(正四品)、丞(正五品)、奉御(从五品)、内史(正七品)、典簿(正八品),皇门官设皇门使、副,后改置内使监。”
见“僧录司”。
郡分职吏名。东汉置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引《汉官》,河南尹所属有监津掾,属于道桥掾、史一类。参见“道桥掾史”。
官署名。掌管宫廷医疗事务之机构。金朝始置,为宣徽院所属机构,掌医药。设提点、使、副使、判官分掌院事。下设正奉上太医、副奉上太医、长行太医、十科额五十人。别设御药院,掌进御汤药。元朝沿置,始为独立机构。
文书制度。亦作“发钞”。清制,明发谕旨和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衙门知道或办理的奏折,下内阁后由满票签处传知有关衙门抄回执行。此外,经皇帝批示过的题本由红本处交六科传抄。
海关征税部海班、海事部运输科与巡船班的洋员。见“征税部”、“海事部”。
政区名。清置,为隶属于府或直隶州的厅。见“厅(2)”。
政区名。南宋绍兴十一年(公元1140年)宋金和议成,旧时京东东、京东西、京畿、京西北、河北东、河北西、河东、永兴诸路全沦于金,秦凤路诸州亦多不为宋所有,其时疆域,东尽明越,西抵岷嶓,南至琼崖,北达淮汉
见“和硕贝勒”。
官名。辽置,属北面诸厩官,掌御用马厩。其副职为尚厩副使。
选官方式。以占卜而定。《尚书·夏书·大禹谟》: “禹曰:‘枚卜功臣,惟吉之从。’”《左传·哀公十六年》: “王与叶公枚卜子良,以为令尹。”为古选官之法。明末用以选任内阁大学士。崇祯(1628—16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