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医监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领东宫太医。成宗大德十一年 (1307)置,隶詹事院。武宗至大四年 (1311) 罢。文宗天历二年 (1329) 又由典医署改立,隶储政院。置达鲁花赤二员,卿三员,太监、少监、丞各二员。下辖广济提举司与典药局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置典医署,成宗大德十一年复立典医监,掌领东宫太医,供进药物。其官有达鲁花赤、卿、太监、少监、丞、经历、知事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五·储政院·典医监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领东宫太医。成宗大德十一年 (1307)置,隶詹事院。武宗至大四年 (1311) 罢。文宗天历二年 (1329) 又由典医署改立,隶储政院。置达鲁花赤二员,卿三员,太监、少监、丞各二员。下辖广济提举司与典药局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置典医署,成宗大德十一年复立典医监,掌领东宫太医,供进药物。其官有达鲁花赤、卿、太监、少监、丞、经历、知事等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五·储政院·典医监》。
官名。清朝官署或办事机构之职官。一般为总办之副职,即帮助办理各项事务之意。其品秩视机构而异。如帮总办、帮提调等。清代后期中央或地方临时机构中主管官的副职,其资格略次于会办的,称为帮办。北洋政府沿置,设
学官名。宋、金、元置,见“教授”。
监狱名。唐置,见“河南府狱。”
宫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始设,隶属于行政院,设委员长、副委员长各一人为正副长官。即由行政院正副院长充任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九月二十三日及同年十二月八日国民党政府两度
唐朝中书舍人中以明练政事者一人专典机密,谓解事舍人。
女官名。北魏后宫女职。孝文帝定为视五品。
蒙古官名。又译作“扯儿必”,意为宰相,成吉思汗建国初置,后专指“内八府宰相”,参见该条。
即“西域校尉”。
官名。五代枢密院置,主管承旨司之事。北宋初沿置,太宗太平兴国七年(982),始名枢密都承旨。南宋因之。
官名。金代设此官,为花木局长官,还有同监,掌花木栽培等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·花木局都监》。官名。金上林署所属有花木局,以都监二人为主官,下设同监二人,以同乐园管勾兼充。